质量控制

学海楼实验动物进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5-05-10作者:夏亮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动物实验管理,维护学海楼的良好环境和科研工作秩序,贯彻执行校动管会《关于加强规范动物饲养及动物实验的通知》要求,对学海楼实验动物进出实施如下管理:

一、操作流程


二、操作说明

1、准备在科研教学区开展动物实验的课题组,填报《实验动物进出学海楼审批登记表》(以下简称《审批登记表》),获得许可,信息完备,可进行动物实验。每个批次动物进出都要单独填写一张申请表,该表格跟随动物转移,各单位应仔细进行信息审核。

2、课题组在动物拟进入前一周,持学院批准的《审批登记表》到动物中心进行实验动物信息审核和登记,预约接收时间和接收人。若实验后动物需要短时饲养,需提前按动物中心相关规定办理饲养协议和进动物申请。

3、课题组持审核通过后的《审批登记表》,所有动物经动物中心打包,经学海楼物业管理办公室值班人检查包装严密性,填写《审批登记表》和《实验动物进出学海楼管理登记表》,从正门进入学海楼。严格登记时间,未按照预计时间离开的,由值班人提醒课题组,并告知学院和动物中心。

4、课题组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校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规定,在指定实验区域开展动物实验,维护动物福利,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完毕后,活体动物需在1小时内按计划送至动物中心;动物尸体需在当日下午4时前送至动物中心。活体动物要按规定进行动物包装,动物尸体要密封包装,使用专用生物安全垃圾袋(动物中心提供)。对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动物废弃物,必须先在实验室内进行消毒或灭活处理后,再按规定包装送储。

5、实验人员携带动物或动物尸体及《审批登记表》,由学海楼物业管理办公室值班人签字确认后离开学海楼,直接至动物中心完成后续处理。动物中心按课题组实验前的备案信息和相关登记,专人负责接收生存动物或动物尸体。

6、课题组如有特殊原因,实验开始与结束时动物数量不一致,请项目负责人详细说明情况,签字,并得到学院同意后,动物方可按正常手续进出和接收。

7、动物进出应在工作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造成动物接转提前或延迟,需项目负责人提前向动物中心备案更改后的具体流转时间,签字确认,在得到动物中心认可后,方能正常进出。

8、对于动物流转过程中没有任何情况说明,或未得到相应部门许可的,以及信息不一致等情况,校动管会将对责任学生和实验室负责人给予处罚。

9、《审批登记表》由动物中心负责归档保存,定期反馈相关学院和校动管会。动物尸体由动物中心统一无公害化处理。

 

附件1 实验动物进出学海楼审批登记表.doc(学生用表)

附件2 实验动物进出学海楼管理登记表.doc(物业用表)

附件3 校内动物接收管理登记表.doc(动物中心用表)

附件4 关于加强规范动物饲养及动物实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