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实验动物中心BSL-2实验室通过南京市卫健委备案验收

发布时间:2022-12-01作者:马贯中

  按照《生物安全法》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医药实验动物中心切实加强依法管理,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专项改造并依法向南京市卫健委提出BSL-2实验室备案申请。20221130日,南京市卫健委派出专家组李玉海等一行4人对我中心申报的实验动物微生物检测实验室与屏障系统D区微生物动物感染实验室进行了备案现场验收,中心领导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验收会议。

  中心主任施爱民对专家组一行到来表示欢迎,并对病原微生物动物感染实验室的特殊性与专家组进行了专门交流。专家组听取了中心质量保障办公室关于BSL-2备案申请的专项汇报,现场检查考察了生物安全人员与管理制度、实验室布局、仪器与应急用品配置、气流与压差组织、生物安全危废消毒处理等指标,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与答辩,专家组同意通过医药实验动物中心的BSL-2备案现场验收,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优化和完善建议,为中心更好地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提供了指导帮助。

  我校通过本次实验动物微生物感染实验室备案验收,为南京市域范围首家通过备案验收的实验动物机构,为以后同类型实验室的备案申请和验收检查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撰稿/马贯中;摄影/袁玲;审稿/施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