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饲养条件
(1)饲料:采用商品化实验动物饲料,质量达到实验动物饲料国标要求。其中大小鼠饲养使用钴60辐照灭菌饲料,其他动物采购相应级别的专用饲料。
(2)饮水:大鼠小鼠动物饮用水为pH 2.5-3.0酸化水或纯水(课题组提出特别申请)。大动物为生活饮用水。
(3)动物照明采用的是12:12明暗,8:00-20:00明,20:00-8:00暗。为减少对动物的影响,请尽量缩短进入饲养室的时间,离开时关闭工作照明,减少对其他动物的影响。
(4)其他环境指标依据国家标准执行。
2、协议和合同的签订的注意事项
(1)协议与合同需自行在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下载途径:学校主页——组织机构—研究机构—医药实验动物中心—文件下载—饲养部文件。
(2)文件中项目名称需与伦理上保持一致,《饲养协议/合同》需具体到动物品种,《代繁协议/合同》需具体到品系名称。
(3)服务协议需填写内容:动物实验伦理编号IACUC、研究课题名称、课题经费帐号、动物品种/品系、动物来源、预计动物数量、实验预计起止时间。
(4)服务合同需填写内容:动物实验伦理编号IACUC、研究课题名称、动物品种/品系、动物来源、实验预计使用的笼数、实验预计起止时间、合同金额。
(5)协议需导师在落款处及课题经费帐号处签字,合同则需导师签字,并且需要加盖单位科技处或以上公章,所盖公章需与甲方抬头保持一致。)
3、设施开放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6:30,周五/六/日:8:30—11:30。
非工作时间:周五、六、日下午13:00-16:30,周一至周日晚上16:30-次日8:30。
非工作时间进入动物房原则:非必要不申请,非必要不审批。申请需由课题组提前一天在今日校园或网上办事大厅依据以下流程办理,校外人员特殊处理。
4、实验人员第一次进入饲养设施注意事项
实验人员凭《动物中心准入证》和《江苏省实验动物专业技能培训记录卡》至饲养部扫码填写信息。首次进入某一个区域,需提前预约带教(带教为每工作日两个批次,8:25或12:55,周五下午除外),带教完开通相应区域门禁权限。
5、常规品系动物代购
拟饲养在动物中心的常规动物(非遗传工程大、小鼠等),由实验方提交《进动物申请》,并遵循规范的流程确保动物质量。
代购流程:(1)实验方在中心平台提交用鼠信息;(2)中心饲养部确认为已获批的进鼠需求;(3)供货公司确认具备此规格动物,约定发货时间;(4)课题组按约定完成动物接收;(5)饲养部与公司统一对接发票审核;(6)公司联系学生对接发票,课题组报销。课题组2周内务必报销完成,未在期限内报销的,则取消后续进动物申请。
6、动物转移
(1)动物中心区域内转移:同一课题组转移,需要提出申请,组长确认条件允许后办理,不允许未经同意私自转移。不同课题组间转赠鼠,若要开展新课题实验,需通过《实验伦理审批》,签订《协议/合同》后提交《进动物申请》,通过后依《进动物申请》,双方课题组实验人员进入设施内,在区域组长处签转移单,完成转移。
(2)动物中心区域间转移:按新进动物处理,提交《进动物申请》,遵从微生物质量由高到低的顺序转移:A-B-N-F-C/E/M-L-D-K/X/Y/Z/W。
(3)从动物中心转移动物至其他设施:
客户需提供以下文件,到动物中心饲养部办公室113办理手续:
a 动物转出申请(包括实验名称、IACUC编号、课题负责人、饲养位置、转出缘由、品名、数量、转至设施名称、转至设施许可证号、接收人姓名),需由课题负责人签字。
b 对方设施接收证明(附对方《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c 合作/赠与协议(非合作赠与者无需提供)
饲养部可出具:
a 饲养证明
b 该养房间动物监测质量报告
c 设施《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动物转移必须通过饲养部同意,严禁学生私自转鼠。小鼠大鼠转区请用该屏障设施的笼盒转运(离开饲养间前要检查笼盒有无破损,盖好笼盖,保证密封),各区饲养员可以协助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