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部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8-09-19作者:张爱华

1、关于协议和合同的签订

1、协议与合同需自行在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PI签字后请至动物中心A113办理。

2、协议与合同的内容请认真阅读并确认,填写内容及签名属实。

① 服务协议需填写内容

动物实验伦理编号IACUC、研究课题名称、课题经费账号、动物品种/品系、动物来源、预计动物数量、实验预计起止时间。

② 服务合同须填写内容

动物实验伦理编号IACUC、研究课题名称、动物品种/品系、动物来源、实验预计使用的笼数、实验预计起止日期。

 

2、设施开放时间

实验人员进入设施的时间如下:

(1)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周一至周四下午13:00-16:30期间可经屏障管理员直接进入设施(注:17:00无法离开设施的,需要提交《非工作日申请》);

   (2)除以上时间和节假日,进入设施均需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提交《非工作日申请》,饲养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设施。

 

3、代购外单位常规品系动物

拟饲养在动物中心设施内的常规动物(非遗传工程大、小鼠等)由实验方邮件提交《进动物申请表》审核,通过后由动物中心饲养部统一代购,确保动物质量。

代购流程:(1)实验方提交进动物申请;(2)饲养部审核通过后,统一代购,统一发放动物订购发票,课题组报销;(3)发票要求:课题组2周内务必报销完成,未在期限内报销,取消后续进动物申请。

 

4、关于动物饲养条件

(1)动物饮水目前动物中心所采用的动物饮用水为pH2.5-3.0的可以抑制假单胞菌属,最常见的是绿脓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但课题组如果在饮水中给药,要求不用酸化水,需向饲养部申请。

(2)动物照明饲养部目前的动物照明采用的是12小时明暗, 8:00-20:00明,20:00-次日8:00暗;

为减少对动物的影响,请尽量在动物照明开启时间内进入饲养室;确需在动物照明关闭期间进入饲养室的,请尽量缩减时间,减少对其他动物的影响。

 

5、实验人员第一次进入饲养设施注意事项

实验人员第一次进入饲养设施,需携带“双证”交至屏障管理员登记信息备案,并由带教人员培训进入设施。

 

6、动物转移

动物转移必须通过饲养部同意,严禁学生私自转鼠。

(1)区域间转移:如A区→B区,需提交《进动物申请表》审核;

(2)区域内转移:如B区 B01→B02,需至饲养部A119登记《实验动物转移登记单》,审核后通知;

(3)从动物中心转移动物至其他设施程序

① 客户提供:

a 动物转出申请(实验名称、IACUC编号、负责人,饲养位置,转出理由,品名、数量、转至设施名称、许可证号、接收人姓名。老板签字)

b 对方设施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c 对方设施同意接收证明材料

d 合作/赠与协议(若自己课题组使用不需提供此文件)

② 凭以上文件到动物中心办理手续,动物中心可提供:

a 饲养证明

b 饲养房间动物监测质量报告

c 动物中心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7、关于开具《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

课题组因转移实验动物需要中心提供《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的,请向饲养部办公室申请,同时需告知课题组、小鼠品系名、小鼠所在饲养室、笼架号和原因。